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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3

发改委:家庭月基本生活需求用电额将由各省份自定

来源:新华网 HA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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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电价上调:CPI影响甚微 PPI加速上行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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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曹长庆22日说,个别媒体有关“电价改革拟规定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用电量每户每月87千瓦时,超额将提价”的报道是不对的。每户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数额将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国家不会制定统一的标准。  lG&66+2  
      曹长庆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每户每月87千瓦时是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我国家庭每户月平均用电量。由于我国各地自然条件、生活习惯、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差异较大,国家不会用“一刀切”的方式确定全国统一的居民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数。  Y@H<Er{1G  
   在谈到拟议中的电价调整幅度时,曹长庆说,即使一个家庭月用电量超过基本生活需求数额,达到正常消费额度的,电价核定将依据成本,调整幅度可能就是每千瓦时几分钱到一角钱的幅度。电价改革,重要的不是涨价,而是形成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本月19日,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发布的文字稿对有关居民用电改革的正式表述为:“拟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我国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初步考虑,对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将其月(年)用电量分为若干个档次,对基本用电需求部分实行较低的电价,对超过基本需求的电量实行较高的电价。具体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报批后实施”。 ;g:\v  
    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后,日本、韩国及美国的部分地区对居民用电采取了阶梯式电价的做法,将居民用电实行分档定价,用电越少价格越低,用电越多价格越高。这样,既能合理反映供电成本,又能兼顾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目前,浙江、福建和四川3省已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 z|?y @c  
    发展改革委本月19日宣布,自本月20日起全国非居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对发电企业销售给电网企业的上网电价做了有升有降的调整。改革后,全国实行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的省份增加到20个,减轻了农村电费负担。 E-u~p-7  
    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倍至2倍。而我国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低价政策。去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5元左右,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而国外居民用电价格折合人民币为1元至1.5元。我国目前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的。 ?=MGuv  
    曹长庆表示,如果不逐步理顺电价,长期下去,既加重工业和商业企业的用电负担,影响我国的经济竞争力,又导致经济条件好、用电越多的家庭补贴越多,经济条件差、用电较少的家庭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这种暗贴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L_h6Am3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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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阳光 2009-11-21 20:45 Says:
来源:工人日报
   尽管发改委对本轮电价改革作出了暂不涉及民用领域的说明,但一段关于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的解释,引起了老百姓的注意。
    周四,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目前居民用电存在不公平现象,浪费较为严重,因此,国家拟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即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每户每月87度,这一标准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

    不同于煤炭、钢铁,电的定价一直实行国家定价机制,并且十分慎重。因此,发改委价格司司长的一番话被视为居民用电价格将要调整的明确信号。

    在居民中反应最大的是“超过87度涨价”这条红线的拟定。  

    南京一家晚报的记者调查说,该市工薪家庭月用电平均都在100度以上。

    这份调查引述一位刘女士的话说,“我问了一圈办公室的同事,如果第一阶梯是87度,那么我们这儿没有哪家每月用电在此之下的。一般每户每月用电都在一两百度左右。夏天用空调时,月用电都在300度左右。”

    被调查者对发改委“浪费较为严重”的说法表示难以理解。他们认为,“这说到底就是要涨价。”

    提高居民电价总是会受到居民承受能力制约。特别是低收入居民对电价调整十分敏感,这让政府的价格“指挥棒”屡受掣肘。

    “87度涨价红线”,在江苏南京的部分居民那里受到抵触。但是,在邻近的省份浙江,这个涨价红线是50度。

   作为电价改革试点的浙江,2004年开始实行“阶梯式电价”的调价办法。当时浙江省内用电低于50度的大多是低收入居民,用电超过200度的大部分是高收入居民。浙江的居民电改已进行了5年左右。

    除了浙江,福建、四川两个省份也在政府主导下开展了居民阶梯递增式电价试点。这些试点或许将成为在全国各地推行“阶梯式电价”的参考。

    但在全国推,比在各省分别实施的难度要大很多。中国能源网信息总监韩晓平认为,“各地电量阶梯的划分、受惠人群的划分、电价调整幅度的确立等工作,如果没有地方参与是难以完成的。”

    虽然对“87度涨价红线”存在看法,但是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这个方向几乎毋庸置疑了。

    发改委向公众解释了“居民电价不得不调”的理由。

    “我国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低价政策。2008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50元左右,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目前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

    “长期下去,将既加重工业和商业企业的用电负担,影响我国的经济竞争力,又导致经济条件好、用电越多的家庭补贴越多,经济条件差、用电较少的家庭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

    居民实行阶梯式价格改革只是国家整体电价结构性调整的一部分。更多的关于非居民电价调整的内容,被老百姓所忽视。他们只关心与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部分。

    电价改革事涉民生。很多媒体参与了报道。有评论说,改革必须以不能损害公民的整体社会福利为着眼点,这是评判任何一项改革成败的重要前提。